(圖片來自台北市文化局網站)

這是我第一次自發性去看歌仔戲外台演出,而且從頭看到完。簡單整理感想如下:

1.經驗老道的演員與年輕演員之間,唱功真的差很多。如果是兩個年輕演員在對戲,或者乍聽會覺得兩人水準整旗,都很不錯,但要是年輕演員跟老演員一對戲,嗓音唱腔高下立見,這是以前看電視歌仔戲時沒有體會到的。這種事情真的是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又,現場聽到老演員如此漂亮的唱功還真是非常的震撼。

2.兩旁的字幕令我坐立難安,因為有字跑出來我就會想看,但是看了字就不免在聽覺上恍神,可是明明我就聽的懂啊,為什麼眼睛非要飄飄的去瞄那反正也不同步的字幕呢?我只能說,是自己太習慣看字幕了。有了字幕就以文字為首要理解的媒介,沒有字幕才會專心聽聲音。電影如此,歌仔戲也是如此,壞習慣!壞壞壞習慣!

3.原來現在流行把接下來要唱的調名打在字幕上。[都馬調]XXXX......,這應該是行之有年了啦,讓觀眾在欣賞之餘也能對戲曲的結構更加了解,算是傳承發揚文化囉。我不禁想到電影字幕也可以來如法炮製:[slow motion]好美好美的雲.....  或者,[zoom in track out]難道人是妳殺的?....這麼一來人人都能學會構思一部自己的電影了。

4.接著就是要講呂雪鳳了。我實在很喜歡她,喜歡她咬字的方式,使用嗓子的方式,還有演反派時轉動眼珠的方式。昨天那場「命運不是天註定」,幕一拉開觀眾一看是她坐在台上就先來掌聲,她也很俏皮的先跟觀眾揮手致意。當別的角色都很專注在某種古代秩序中時,她身為丑角,就能在即興台詞中,跟觀眾分享著穿梭時空的曖昧共識。大家都是某種程度上的古代人,只有她是半古半今,不時來幾句既是角色意見,又是呂雪鳳個人意見的雙重笑虧,不用太嚴肅。這種互動的感覺實在很好,再好的電影都做不到這點。電影是種註定孤獨的媒體,戲劇則是屬於群眾,歌仔戲更是天生high咖,天生的party queen。

一個小時後呂雪鳳演的阿舍終於淪落成為乞丐,接下來的20分鐘她展現了驚人的四句連功力,台下看白戲的觀眾們開始慷慨的投擲銅板上台了!跟雪鳳姊姊搭檔的年輕演員只好東奔西跑的撿銅板。在雪鳳姊姊多幾句消遣話之後,鈔票出現了,她又嫌棄沒有大張的,大張的出現了。她又說了幾句劇團老闆的笑話,日幣出現了、美金出現了,她那乞討的破碗現在白花花的塞滿鈔票了。台下觀眾熱情的不得了,而我坐的很後面,只能負責笑的闔不攏嘴和拍手叫喊,以及聞聞旁人便當裡雞腿的香味。真是個令人心花怒放的夜晚,我遇見一個最慷慨的乞丐,用她珍貴美麗的才藝換得觀眾的捐助;她也是技術最精湛的乞丐(她自己都這麼唱了),讓給錢的人開開心心,給了又給,笑完再給,真是快樂,快樂就是富有了,今晚大家都是阿舍啊!

5.坐板凳在台下吹晚風看戲,盡情笑笑的感覺真好,下次我還要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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