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夜裡)

先自首,在集中火力靜坐於自由廣場幾天後,我不再能貢獻出那麼多的完整鐘點給他們/(我們),在每天回家的路上,我會停留一兩個小時,但不一定待在棚子下的板凳上,有時在棚外聽行政會報,有時在糾察線外聽路人的討論。現場一直在變化,天氣在變,空間的配置在變,人們聚集的隊形在變,新光三越的燈光也每天不同,不變的只是夜裡詭異燈光投射下的巨大牌樓。

先說「他們/我們」的問題。

幾日以來,我一直思索著這個問題,出於我言論中的他們和我們的用詞轉換,其實嚴重反映出野草莓運動的瓶頸,和我自己的信心障礙。我爸媽知道我要去靜坐後,爸爸很緊張的來電叮嚀,並且嚴正的對我說:「妳要知道這是一個政治事務!」他也說:「不要上第一線去跟人家衝突。」但是當靜坐的第一週結束,我回宜蘭家裡時,爸爸其實是很願意聆聽「我們」的三點訴求,我們也花了一點時間討論為什麼「我們」要求行政長官道歉。因為法律只是提供給人去詮釋和使用而已,人「怎麼用法律」跟「法律該怎麼訂」一樣重要,所以除了修改法律以外,行政長官當然也應該要知道並且承認自己做錯了,不然再好的法律也未必能用在對的地方。

在跟室友說我要去靜坐時,我用的也是「我們」。其實我的室友們都是比我更年輕而且正格的大學生,但是她們對於廣場上的事物不僅沒有認識也沒有很大的興趣認識,我在不破壞聊天氣氛的前提下曾經稍微提過「我們」為什麼要求修法與行政長官道歉。我發現大家對於那種戰鬥式的敘述口吻都難免反感,室友可能會很快的道歉說:「哎呀,不好意思這個我不懂啦!」只要有這樣的反應出現,我就知道自己的口氣並不被歡迎,必須改以其他的路徑來說明同樣的事情。

我們自己在教室裡討論這個活動時,幾個明明都有去靜坐的人,卻用「他們」來指稱廣場上的學生,彷彿我們只是贊助的路人,「他們」才是真正在運動的人。這個點,我覺得是運動潛在的致命傷。何以我們從廣場上的戰鬥區歸來,卻能像旁觀的鄉親父老一般侃侃而談「他們」應該怎樣怎樣會更好。現場不是一個直接民主的環境嗎?在直接民主的環境下,「我們」選擇將自己的意見按下不表,回到自己的環境,意見跟馬後砲才又一個一個的丟出來在沒有人聽見和回應的研究室書桌上,「我們」到底算什麼?如果「我們」並非「他們」,「我們」又把「他們」當成什麼?

反過來說,為什麼靜坐人群會讓我們覺得自己不是「他們」?

兩個星期後的某一天,那天是我的生日,天氣很冷,我在上午打工後到下午一個工作會議前的空檔,來到廣場上,大帳篷內的人用一隻手就能數完。我走到糾察線的入口卻退縮三分,暗想著,今天的我看起來像是學生嗎?我可能穿著紅衣、藍衣、黃衣、彩色衣,我適合進去嗎今天?我在廣場上永遠像是不進入狀況的人,總是想要問:「今天我只有一個小時,可以進去靜坐嗎?」這種每次性卻步,是我信心上的一大門檻,雖然主持人或者是誰不只一次喊過話,說不管你今天有多少時間,都歡迎你來跟我們一起靜坐,我們在這裡,不會放棄。我卻總是無法在現場感覺到同樣四海一家的召喚。好吧,那天我參與了一些白布條手工,我跟邀請我去幫忙的同學間,對話少的可憐,看得出來他似乎也蠻怕生,他需要人手,但卻不打算在動手動腳中間跟我聊天。他與幾個已經熟識的朋友們相處似乎自在的多,在整個工作中,我再度的感到自己不屬於他們。他們之間有某種相同理念之外的人情連結,我與他們則沒有。

吳叡人老師,努力的為我們書寫野草莓運動的「想像的共同體」,可是,廣大的跟我室友們一樣對此事毫無所知的同學們也就算了,就連我,關心和在乎法律與國家強權對人權的侵害的學生,都老是要在這個喊出來的共同體門前猶豫。在任何有可能幫助宣傳野草莓行動的場合,我不敢盡情為野草莓訴求發言,我怎麼那麼怕別人把我貼上標籤,怕別人以為我狂熱於政治議題而不願與我親近,怕別人以為我堅信某些基本教義而對我退避,怕我被歸於「某某圈」,而我其實根本不是,屆時卻解釋無門。我真的不夠勇敢的對大家說:「對,我就是野草莓。對我們的訴求有什麼問題,我很樂意解釋。」事實是,我都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野草莓,我想要成為野草莓?或者我雖然理念相同,更想什麼也不是?

總結,我不知道這樣的告白是不是很清楚的呈現我自己的問題,以及學生運動本身的瓶頸,或者更巨觀的來說,社會的主流價值是如何教導我們去輕易的給人貼標籤,去歧視有熱情想改變社會的人,更歧視勇於行動的人,進而練習打發掉他們的言論、以「非主流民意」之名,合法對他們的發言充耳不聞。而我呢,內化的自我限縮該怎麼做才可以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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